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铜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18名县外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回阡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石阡县2023年从县外选调教师回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石阡县2023年从县外选调教师回阡工作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调程序、公开选调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选调学科与职数
本次公开选调石阡籍在县外工作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18名,选调具体职数及岗位详见《石阡县2023年从县外选调教师回阡工作职数表》(附表1)和《石阡县2023年从县外选调教师回阡工作岗位表》(附表2)。
四、选调对象
本次从县外选调教师回阡对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石阡户籍(生源)在县外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石阡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在县外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石阡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在县外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五、选调方式
(一)本次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本次选调工作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设定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
六、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合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户口簿出生时间为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工作年限满三年(含三年)以上的中青年教师(特岗教师需接转为在编教师)。
(四)选调初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选调小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选调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五)本县生源条件以参加中考、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石阡县。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违法违纪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3.近一年内违反职业道德或工作纪律被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的;
4.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6.经“县外选调教师回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
七、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由县外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www.shiqian.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石阡县教育局。
3.资格审查:参加选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事先自行下载填写《石阡县2023年从县外选调教师回阡工作报名信息登记表》(附表3)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石阡县2023年从县外选调教师回阡工作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同意报考意见”栏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能报名。
4.报名考试费:100元,用于本次选调考务工作。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3年7月28日下午3:00—6:0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70分,包括中学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中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命题,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选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选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教)与结构化相结合进行,按百分制计算。
(1)试讲教材为报考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其中学前教育无具体教材;时间10分钟。
(2)结构化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知识,时间5分钟。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选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选调,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选岗。
入围选调人员分学段、学科(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岗位见附表2),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组织考察。由“县外选调办公室”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具体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素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相关信息。
(八)办理调动手续。
1.对拟选调人员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后,入围选调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学段学科选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其职称岗位聘用依据《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配套文件相关政策执行。
3.入围选调人员需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本人档案提交至石阡县教育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
八、工作要求
(一)选调工作在石阡县2023年从县外选调教师回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选调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选调工作的,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回阡工作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
(二)本《方案》由“县外选调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阡县2023年从县外选调教师回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石阡县教育局人事股:0856—3930787,3930057。
附表:1.石阡县2023年从县外选调教师回阡工作职数表
2.石阡县2023年从县外选调教师回阡工作岗位表
3.石阡县2023年从县外选调教师回阡工作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表:1.石阡县2023年从县外选调教师回阡工作职数表.docx
3.石阡县2023年从县外选调教师回阡工作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