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现就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纪律要求
(一)坚持按需申报、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五)各用人部门要严格把好进人质量关,确保唯才是举;
(六)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科研助理招聘工作,确保科研助理招聘公平公正进行,严禁徇私舞弊,任人唯亲。
二、岗位职责
完成学校各科研助理用人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及人数
1.招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招聘人员需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招聘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详见贵阳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的工资待遇标准不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按贵阳市公积金有关规定为科研助理缴纳公积金,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贵阳市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当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下限标准。按规定从科研助理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科研助理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费用。
学校按工作日解决午餐。科研助理在受聘期间为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聘期暂定半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日期: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7日。
2.报名方式:根据《贵阳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计划表》选择岗位,联系招聘岗位联系人了解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填写《贵阳学院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附件2)发送给岗位联系人。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4.我校相应设岗部门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设岗部门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对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二)面试
面试由学校各科研助理用人部门组织实施,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人事处审核、学校批准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面试时间:报名结束后由各二级单位对应聘者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由各用人部门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并通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用人部门审核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证件信息。
2.面试方式:由用人部门通知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用人部门制定。
(三)公示
面试结束后各科研助理用人部门将面试结果报送学校人事处,招聘结果在贵阳学院网站公示。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进行体检,由各科研助理用人部门通知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手续办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部门报到并签署劳动合同,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检查
招聘科研助理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有关人员和聘用对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说明
(一)我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通知以贵阳学院网站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未尽事宜由贵阳学院人事处、科技处、招生与就业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