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后续招聘工作方案》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后四位) |
资格复审情况 |
是否进入体检 |
1 |
浦绍敏 |
女 |
0245 |
合格 |
是 |
2 |
杨晓莲 |
女 |
1344 |
合格 |
是 |
二、体检的相关事宜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集中时间及地点:
集中时间:2023年7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
集中地点:安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湖路24号)
(三)注意事项:
1.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不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环节。
2.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饭后禁食,晚上10点后禁饮。
4.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5.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
6.体检费用自理。
7.参加体检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安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三、疫情防控要求
按《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2月20日修改版)》(附件2)规定执行。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224789
安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