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兴仁市消防事业快速发展,扩充消防队伍人才实力,因工作开展需要,结合我大队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勤岗位类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考试与面试的方式进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此次共招录战斗员2名,上班时间:工作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暴力倾向、无吸毒、涉黑、涉抢、涉盗、涉黄、参加邪教记录。
2、要有严格的执行力,服从消防站的统一管理和教育指导,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3、合同制消防员: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具有吃苦耐劳、艰苦顽强的意志品质,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具有敢于争先和甘于奉献精神。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二)合同制消防员限男性,年龄18至28周岁,身高1米60以上,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有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备保密意识,遵守单位保密规定,禁止泄露单位相关信息。
(四)有吉他、贝斯手、唱歌、架子鼓、足球、篮球等特长优先招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核查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互联网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材料: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以文件夹形式投送至QQ邮箱:1327286797@qq.com;提供材料以“名字+报考岗位(战斗员)+电话形式+简历”(如张某某-战斗员138XXXXXXXX简历)命名,或直接到消防救援大队提交报名材料。咨询电话:联系方式: 杨站长:15186577907、李班长:18296062745、陈班长:18083252406
体能考试及面试考核通过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3个月以内体检报告(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传染性疾病、先天性疾病、突发性疾病以及不适合从事相关岗位的疾病,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本人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复印件、新冠疫苗接种证明(以上材料最终未聘用的同志,将全数返还)
(三)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19时结束。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报考资格,进入试用期的将取消试用资格直接辞退。大队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将电话通知入围者参加体能测试、面试。
(五)考核内容、时间和方法
1.体能试时间:待定,体能考试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2.体能考试内容:三公里、单杠、茯苓折返跑依次进行。
3.面试:主要围绕岗位匹配度、工作经历、应变能力、职业道德等进行。
4.公示及录用: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聘用人员。
六、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试用期2个月,经体能考核与面试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两年一签),由单位统一缴纳五险;
2、单位免费提供工作期间的就餐、服装等,合同制消防员由单位统一提供住宿;
3、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2000元/月予以发放;试用期结束后,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组成,约3500-4000元,结合工龄和工作表现,将逐年提高。每月可休息6天(实习期原则上不安排调休,视工作情况可酌情安排调休)
2、绩效工资实行月度绩效工资制度。
3、社会保险:支队按照国家、贵州省和黔西南有关规定,依法办理保险和相关保障待遇。
七、其他事宜
(一)合同签署:试用期结束后,如符合要求,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两年。
(二)本次招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三)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提供个人作品存在造假、抄袭、模仿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试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六)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七)本招聘方案由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