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贵州涟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涟江集团)成立于2018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为12亿元整,由惠水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国资监测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为县属一类企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数量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务专员3名,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服从组织安排。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认同集团企业文化,能遵守劳动纪律,无违法乱纪现象。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责任心、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及资格条件。
3.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各级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法务专员
2.任职要求
(1)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法学类专业毕业。有丰富的法务从业经验;具备司法、律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拥有普通全日制统招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上的学历者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3)具有法律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或2023届应届毕业生优先。
(4)年龄:20周岁以上(2003年5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
其他条件参照岗位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涟江集团应聘登记表》(附件1),并将应聘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资料打包发送到报名邮箱:806716831@qq.com,压缩包和标题请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现场报名:所需资料与网上报名资料相同,在报名时间内,将登记表等资料交至公司党政办2009室。
(3)报考人员根据岗位专业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7日(工作日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
(5)联系人:潘先生
(6)联系电话:0854-4900952
(7)报名地址:惠水县城北办公区四组团二楼党政办公室
2.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初审,确定入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进行通知。资格审查后合格人数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1:2,另行公告招聘或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2)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招聘流程
1.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进入笔试,笔试命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进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考察应聘者对岗位的适应性,总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领导能力、个性特征和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重点是组织领导能力、对外协调能力、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形象举止等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
笔试环节成绩、面试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30%+面试环节成绩×70%
应聘者总成绩至少达6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情况,按总成绩与招录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发布体检公告,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根据体检结果,若应聘人员身体条件不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2)对在中途环节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经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对应聘者进行补录。
6.考察及拟聘公示
(1)经体检合格无异议的,采取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出具无犯罪记录等相关政审证明材料。
(2)对考察无法出具相关材料或伪造相关考察材料的应聘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察结束后组织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举报、问题反映的,由公司纪检监察室和党政办调查核实。
7.聘用
经考察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进入聘用环节。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聘用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六、试用期及薪酬待遇
1.试用期
聘用人员岗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定级工资的80%。
2.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薪酬、津补贴等待遇,按照《贵州涟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薪酬方案》(2022修订)等相关制度执行。
3.聘用人员自入职之日起即购买五险一金。
七、其他
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董事长
副组长:总经理
成 员: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党政办,党政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室、相关岗位所属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并及时向招聘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2.涟江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本次招聘做全程监督,如过程中有违反相关制度,纪检监察室应及时向招聘小组报告。
监督电话:0854-4900762
3.招聘期间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短信)通知,因应聘者原因手机未接通,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后果。
5.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水县县管国有企业用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及涟江集团相关制度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由贵州涟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6.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贵州涟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