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书记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坝法院)计划招聘派遣制书记员4名。招聘信息在 163贵州网(www.163gz.com) 、平坝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平坝法院派遣制书记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
5.报考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②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聘用;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法院工作,保守工作秘密;
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二)加分条件
1.工作单位曾在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满1年以上的加1分。
2.所学专业为法学(法律)类专业的,加1分。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现役军人、未毕业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名
统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3日17:30,按照要求提交,把应聘信息发布至邮箱,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者无效。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聘用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冒用等骗取聘用资格,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试内容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技能测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是否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等确定排名。
(一)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为听写打字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写打字速度及准确度,满分为4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时间、考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按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技能测试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6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招聘工作网站公布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体检环节。
七、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考察对象,参加人数比例未达到1:1时,按照实有人数参加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工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平坝法院委托 贵州红海鸿易人力资源有限 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十、人员待遇及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平坝法院书记员考核管理,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绩效考核工资等组成,月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根据劳动法等规定享有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国家规定的福利。被聘用人员与 贵州红海鸿易人力资源有限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平坝法院,平坝法院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使用管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 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招聘公告相关内容,确定本人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 贵州红海鸿易人力资源有限 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519304300
报名邮箱:5147195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