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望谟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现将符合加分的考生进行预加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4月28日。如有以下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将个人加分修改申请书发到考试中心邮箱(邮箱:253205330@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
1.加分结果有误。
2.符合加分条件且未在本次公示名单中的考生。
3.申请加分或修改“加分类别”的考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简章》规定在考试成绩进行加分。望谟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相关信息将在望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wm.gov.cn/)上发布,请密切关注。因考生未及时阅览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59—4616640(望谟县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望谟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预加分名单
望谟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预加分人员名单.xlsx
望谟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