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农服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服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29日,是兴仁市聚农薏苡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属地方全资国有企业,公司位于兴仁市城南街道办事处原农机局,法人代表李昆,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由兴仁薏苡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公司主要从事农肥、农药销售;农用薄膜销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等。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兴仁市农服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招聘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兴仁市农服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和职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及高校毕业生(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本次报考人员须具备善于沟通交流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具备一定的办公室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治思想素质高、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6.符合报名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5.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员工招聘与流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投递个人简历的方式,邮件主题及简历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
(三)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人员登记表》和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永久居留证)、学历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3308289741@qq.com)。
(四)公司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城南街道文化南路原农机局
(五)咨询电话:18932092590(刘女士)
六、报名要求
(一)《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八、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并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
1.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面试总成绩
(一)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
十、体检
体检由招聘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体检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录用资格。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公司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应聘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招聘简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提交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四)经招聘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十二、聘用、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待遇
(一)聘用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应聘人员,公司根据《劳动法》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面议。
十、本次招聘工作,由兴仁市农服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