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更好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和《中共织金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公告(试行)〉的通知》(织组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中共织金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委托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具体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社区工作者111人,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详情见附件1《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诚实守信、待人热情、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廉洁奉公、能遵守社区相关规章制度;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3月6日及以前出生)、40岁及以下(1982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五)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六)“岗位限本县户籍(截至2023年3月6日户籍在织金县)或本县生源(原为织金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工作的人员)人员报考”,“退役军人”指本县生源在学校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在织金县内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织金县内累计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以上人员;
(七)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表》(2023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报名,2023年12月31日前须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3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五)截至2023年3月6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六)截至2023年3月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七)截至2023年3月6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截至2023年3月6日仍在织金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九)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十二)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发布。
(二)报名要求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和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和退费截止的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下午5:30前。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3月18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微信扫码登录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流程》(附件5)。
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第一步:按照附件5操作流程提示,考生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近期同底1寸免冠标准彩色电子照片);
第二步: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报名信息。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注意: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可根据缴费流程进行缴费。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3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初审期间,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未通过的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电话联系进行反馈)。
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在报名期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18日下午17:00)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错漏、照片不清晰等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于2023年3月18日下午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并提交报名申请。再经审核仍未通过的,将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环节中若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考生和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进入考试环节的,该考生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网上缴费
提交报名信息登记结束后须于2023年3月15日至3月18日晚上23:59之前进行缴费,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因本人原因未领取准考证或者缺考的,概不退费)。报名费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代收。
缴费程序:详见《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缴费流程》(附件6)。
注意:各位报考人员,报名审核时间为报名期间(8:30-12:00,14:30-17:30),于17:30以后报名的考生视为次日早8:30提交信息(同理12:00后报名视为14:30提交信息),审核时间为两个小时,两小时内未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视为报名成功,可以进行缴费。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之前认真阅读岗位表要求以及缴费须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7-8709249(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准考证领取
领取笔试准考证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22日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楼大厅)
若因不可抗拒因素有变动的,请以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最新通知为准。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此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若身份证不慎遗漏或者丢失及其他客观原因未带的可出示驾照、电子身份证相关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笔试成绩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公布。未完成笔试科目、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及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招聘公公告》、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附件2)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字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一份;
2.《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份,除签名(加按手印)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
3.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
4.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非织金县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当地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6.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7.“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在织金县内服务期满的相关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和考核合格的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8.“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确认的《退伍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限“织金县户籍”岗位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近5年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需提供表彰文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进行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安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与岗位计划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事宜具体详见织金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向社会公示。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2.总成绩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进行公示。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公告》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四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及薪酬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薪酬待遇按织金县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工作者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7633116织金县党员教育服务中心
0857—8709249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857—7621195织金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组
(二)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要求,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织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织金县城市社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上另行通知。
(五)报考者要按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六)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特别提醒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招聘实施各环节时间的,将在织金人民政府网、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另行通知。以防电话联系不上请报名人员关注织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织金县人力资源公司)
附件:
1.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位表.xls
2.织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