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镇宁县消防事业发展 , 提高消防队伍建设 , 我大 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 、 岗 位: 消 防文员
二 、人 数 : 2 人
三 、职责说明: 主要协助从事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宣传、 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运用 、 消防档案管理收集 、 汇总各类消防 数据 、统计上报等工 作 ,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 作能力 , 具 有良好的写作能力,熟悉 word、excel、PPT 等常用应用软件。
四 、招聘条件:
1 . 身体健康 、五官端正 , 无传染病史 、 无残疾 、 无纹身,具有从事消防工作的能力和体力。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 。
3. 中文 、新闻宣传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
4. 具有两年机关单位 、 国企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 无违法违纪行为,政治立场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
有以下情形之 一 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党纪 、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曾被开除公职或取消学籍的。
4. 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 、薪酬待遇
1. 非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 资为 3000 元。
2. 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 工 资按照《贵州省政 府专职队消防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 相关标准执行 , 工 资待遇为 3000--5000 元 , 工 资由岗位工 资 、级别工 资 、 津贴 补贴和奖金构成 , 其中岗位工 资和级别工 资组成基本工 资。
3. 单位统 一 购买“五险 一 金”( 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本人承担 ) ;每年至少免费体检 1 次 , 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 、 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4.提供住宿保障,享受与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住宿条 件和伙食标准。
5 、试用期期间如有人员离职 , 需向本单位赔偿工本费用 及服装费用。
六 、应聘方式
( 一 ) 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23 年 3 月 6 日— 3 月 24 日 ( 工作 日 上午 9:00- 12:00 , 下午 14:30- 17:30 ) , 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地点: 镇宁县西南外环路 1 号 ; 联系电话: 36222473。
3. 资格审查内容:应聘者本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现 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 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等负 法律责任。
( 1 ) 个人简历;
( 2 ) 身份证 ( 提交复印件 、验原件 ) ;
( 3 ) 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电子注 册备案表 ( 提交复印件 、验原件 ) ;
( 4 ) 个人征信报告;
( 5 ) 如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 、消防救援队伍正 常退出人员 、 有 1 年以上消防救援工 作经历的应聘对象需提 供退伍证 、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 提交复印件 、验原件 ) ;
4. 资格审查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后 ,由 工作人员进行现场 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 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5.未能到现场报名者请将以上报名资料电子档投递到邮 箱 346202590@qq .com,我大队将根据报名人员安排统 一进行 测试 。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6. 我大队最终按照 1:1 比例择优选择录取人员进入实习期 , 实习期不适合岗位需求者不予以录用 , 实习期满签订正 式录用合同。
七 、其他
1. 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 、 不能正常履行工 作职责或镇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研究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 , 有 权给予解聘处理。
2. 本次招聘有关政策信息由镇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 未尽事宜由镇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