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双语教育工作的意见》(新党办发【2017】36号)要求,为切实解决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国语专任教师短缺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推进国语教育全覆盖,经岳普湖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9名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胜任国家通用文字教学教师。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19年3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
1.面向内地大中专院校招聘师范类胜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历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面向内地大中专院校招聘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专业与招聘专业相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要求;
3.疆内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招聘专业符合自治区参考专业目录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两个维护”,做到“四个自信”、“四个意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党员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制35周岁及以下。
4、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学前教育或师范类相近专业,符合《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要求。
6、学历要求:应聘高中、初中阶段的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阶段的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学前阶段的教师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仅限学前教育专业报考。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具备中小学、幼儿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共1009个(其中:内地招聘779人,疆内招聘230人)
第一类:学前教师432名
第二类:小学教师243名
第三类:初中教师215名
第四类:高中教师39名
第五类:职业高中80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签订聘用合同等。
(一)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本人户口本复印件、简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2张。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同步进行。
(二)资格审查: 现场或网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其中学前阶段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四)体检、政审、公示、培训、签订聘用合同
1.体检:在岳普湖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特岗教师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得录用 。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政审: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3.公示: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4.岗前培训:对新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合格后分配上岗。
5.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各学校签订一年制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到期或在合同期内考入正式编制教师后自行终止。
四、招聘教师政策
1.受聘教师享受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所有受聘人员在聘用期内纳入岳普湖县财政供养范围,地方政府负担其工资、福利等费用,享受国家正式公职人员同等待遇,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受聘教师(非师范类靠近师范专业)在聘用期一年内自行考取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后通过考试也可入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岗位,在聘期内纳入岳普湖县财政供养人员,地方政府负担其工资、福利等费用,享受国家正式公职人员同等待遇,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3.招聘教师可享受2人一套周转房,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一套,(在县城教师公寓周转房,水、电、暖、房租、物业费自理)均拎包入住。
4.月工资待遇如下(其中含财政补助缴纳后“五险一金”):研究生:9177.69元 本科学历:8012.15元 大专学历:7676.85元 中专学历:7548.55元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简章》由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普湖县教育局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岳普湖县人社局办公室:09986995238
联 系 人: 古丽娜尔 联系电话:15199341935
岳普湖县教育局:18909983255
新疆喀什岳普湖县教育局QQ招聘群:148549619 675990569 640349335
联 系 人:李登成 联系电话:13999095021
杨仁峰 联系电话:18953862096
宋国军 联系电话:19999454998
马春雷 联系电话:13239876299
魏国鸿 联系电话:15660372114
迪力亚尔 联系电话:1377988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