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林业局参加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结果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结果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资格复审结果 |
1 |
钟超 |
2022900104 |
安顺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
合格 |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身份证后四位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及代码 |
1 |
钟超 |
2022900104 |
男 |
3659 |
安顺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
专业技术岗位01 |
三、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集中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3日(星期五)早上8:30市林业局一楼大厅,由工作人员带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三)注意事项
1.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不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环节,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饭后禁食,晚上10点后禁水,体检当天晨起需空腹、禁水至体检完成。
4.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家属不得陪同。体检当天考生自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5.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
6.体检费用自理,现场交体检医院。
7.安顺市林业局在招聘各环节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及“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自行携带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体检期间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其中阳性或体温异常人员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若疫情有变化,则按照体检当日最新疫情要求执行。
(五)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253742(市林科所)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市人才交流中心)
安顺市林业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