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已结束,根据《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聘简章》的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三、考察时间
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4日。
四、考察内容和标准
考察原则、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州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和注意事项
(一)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2.符合《招聘简章》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二)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xlsx
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