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按照确定编制和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户外执勤协勤15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
3.年龄控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中专学历;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有篮球、足球等体育特长优先;
6.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和治安处罚的;
7.热爱综合行政执法事业,能胜任岗位需要的;
8.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育、劳动教养、强制戒毒、行政拘留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工作的情形;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即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局办公室(罗甸县龙坪镇玉都大道45号门面)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具体分职位,统一报考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协勤人员报名审批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红底)。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退伍军人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名信息填报错误与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提交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工作人员根据安排通知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考生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不能提供现实表现证明的,不予面试。
六、体检
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按考生综合能力高低排序,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并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该职位符合体检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岗位回避等情况。考核以考生户籍所在地现实表现为重点内容,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规定完成考核工作的时限内提供考核所需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数。
八、聘用审批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按规定办理临时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现有协勤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
0854-7614258(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圆梦:18385543869
附件:
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