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大学文化,熟悉文秘,有办公室工作经历;
2.持有《就业创业证》;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中共镇宁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大楼515室),咨询电话:36226599。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填写《公益性岗位公开报名登记表》(由中共镇宁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提供)及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3.贵阳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4.其他相关资格材料;
(四)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六)体检及录用:面试通过后的应聘者,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镇宁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告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
经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环节,我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研究同意后,将拟聘人员聘用至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并签订聘用协议(1年1签)。
(二)待遇
聘用后岗位报酬为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660.00元,经综合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中共镇宁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未尽事宜联系中共镇宁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3622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