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92号)和《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南教师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贵州省的中国公民,可在贵州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贵州省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所有申报人员必须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5月17日。
申报人员请于2019年5月7日至17日到平塘县县教育局职改办领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关表册(不接受下载表册),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及照片等须与网报信息一致(照片为白底30mm×40mm彩照)。
(二)我县网报系统将于2019年5月17日24:00关闭,请申报人员务必于2019年5月17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备齐所需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1.平塘县在职教师、户籍在平塘县的社会人员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为:平塘县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平塘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