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丰富我县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人才库,根据《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委下属事业单位和委托代管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选调2名事业单位人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选调岗位及数量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岗位1个,委托代管事业单位岗位1个。我委2022年事业单位进人计划2人,其中,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1人,县法学会1人。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绥阳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或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不符合《绥阳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绥党办发〔2021〕26号文件规定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2月1日在绥阳门户网站内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日至12月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
绥阳县委政法委政工室(绥阳县行政中心四楼B409)。
(四)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县委政法委政工室(含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好公章),一式三份。报考者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材料(录用审批表等);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近期二寸免冠蓝底正面证件照4张;
7.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考人员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进行考试,否则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选调岗位。
四、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单个岗位报名人数大于30人的,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5:1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考试由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牵头组织,严格落实考务工作人员考场设置、命题、试卷、阅卷、考务信息管理及安全保密等有关要求,拟定工作实施方案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开展。
(二)成绩计算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
2.面试:面试严格按照《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开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面试工作组由考官小组、监督小组和考务小组等组成。考官小组由选调单位代表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数7人,其中本单位(本系统)考官人数不超过3人。
3.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由绥阳县委政法委另行通知,并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将考试成绩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告知当事人。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绥阳县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群众公认度、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考察不合格的,需报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综合考察情况和岗位需要,提出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与调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监督
(一) 严格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县纪委县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相关日常事务。
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851-26363630
咨询电话:县委政法委政工室 0851-26228913
附件:1.绥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2.绥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