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面向全州公开招聘新增事业单位人员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二、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1.招聘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管理岗工作员3名。
2.招聘职位:详见《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附件1>)。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职位的,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黔西南州户籍且黔西南州生源。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30日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96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截止报名(以录〈聘〉用文件的时间为准)以前,通过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考(聘),录(聘)用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4.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6.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1.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月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兴义市沙井街37号)。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3237086。
4.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3份;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6张。
5.报名要求
(1)《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考生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考聘资格。
(2)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考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考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的考生,必须全程配戴口罩,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场所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页面)等相应材料,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到达指定区域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初审及缴费
资格初审由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初审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初审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工作人员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本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且不办理退费手续。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交纳。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报考的,一律不办理退费手续。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开考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职位改报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职位及退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17∶00前。
(五)准考证发放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告。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代领准考证需提供代领委托书、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面试
1.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面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情况而定,另行通知。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可能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告。
3.面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疫情防控政策变化,按照最新政策执行,另行通知),通过贵州健康码扫码及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面试成绩查询:请关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mzfbgs/zdgz/)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对象
(1)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资格复审人员和招聘岗位计划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若该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递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时请按相关规定,做好防疫工作。
4.资格复审合格(含递补合格)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综合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1.考生面试、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2.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七、体检
体检(复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该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定医院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情况。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经州政府机关党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籍(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学籍(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6.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所需人数时,该职位不再递补,招聘计划取消。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经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聘用手续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凡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州纪委州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无论进入到招聘的哪一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859-3226133(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除公开招聘简章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发布外,其余各环节工作信息均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mzfbgs/zdgz/)
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线下对接各个环节,都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做好个人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37086
附件1 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 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