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兴仁市红十字会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态度端正,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二、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11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兴仁市红十字会(东湖街道环湖路老政务大厅6楼办公室)
联 系 人:魏华春 詹 惠
联系电话:0859-6211076 18224824273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2份(请下载附件)。
四、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招聘办法
通过面试确定录取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用
经联审合格后的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后下文聘用。
1.聘用方式
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2.待遇及要求
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市红十字会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本公告由兴仁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兴仁市红十字会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