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赤水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司法协理员5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通知进入试用期时,与其他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的;
8.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赤水市司法局四楼政工室,地址:赤水市红军大道北段69号。
2.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2日至9月24日17:00。
3.报名材料。
①填写《赤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附件2);
②提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张;
③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
④其他有关资料。
4.有关要求。
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反馈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必须符合资格条件,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分析解决问题等。
2.笔试时间、地点。以赤水市人民政府网公示为准。
3.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有关证件参加笔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3:1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注意事项。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
(五)成绩计算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的方式计算。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实行招聘名额等额体检,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复检一次。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
(九)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两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确定是否续聘。主动离职需提前1月书面申请。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司法协理员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邀赤水市纪委监委参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司法协理员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享受和履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首次聘用期满后,因工作需要,报有关领导同意后可优先续聘。
2.工资待遇。司法司法协理员薪酬由基本薪金和绩效薪金两部分组成,按年度每人5.5万元预算,基本薪金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保等部分)、根据财政情况适时调整。年度业绩考核称职及以上,绩效薪金按财政预算标准总额内执行。
3.本公告解释权归赤水市司法局所有。
4.咨询电话:0851—22984163;联系人:穆先生。
附件1:赤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职位表附件2:赤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