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黔人社发〔2020〕4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一)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22年镇远县人社局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具有镇远县户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创业证》,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镇远县舞阳镇西秀街9号(县人社局二楼公共就业股)。
3.报名所需材料:
(1)就业申请表1份(附件2);
(2)报考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对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就业申请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因特殊情况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面试。面试由用人单位在县人社局指导下自行组织,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是否需要体检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并按应聘者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公示和聘用
县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合同或协议期限为一年,满一年后,用工单位按合同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且单位因工作需要继续续聘的,可续签劳动合同,每次续签合同的期限为一年。
六、相关待遇
(一)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发放岗位补贴,其中60%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40%以上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时,与其签订1年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以及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招聘办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5-5726368(镇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0855-5723307(镇远县人社局)
附件:1、2022年镇远县人社局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一览表.xlsx
镇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