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执行队伍建设,充实执行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制执行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15名,岗位性质为聘用制执行辅助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年满22周岁至35周岁(1996年--1983年出生的);
5、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7、能适应常加班、外出执行工作等状况,因工作特殊性,男性优先。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道德品行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执行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这次招聘本着公开招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机试、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主要程序包括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考试测试、体检考察。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纸质版公布在云岩区人民法院院内及执行局,招聘信息电子版公布在云岩区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二)组织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2018年8月21日—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地点: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8号云岩区人民法院政工科206办公室
4、应聘人员须持《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执行辅助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料(驾驶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和照片电子版。
(三)考试测试
考试分为机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机试占40%、面试占60%。
1、机试
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对报考人员的计算机中文录入(听打和看打)进行测试。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工作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
(四)政审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研究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由我院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复核,根据列明的报考条件统一进行。
四、聘用及待遇
1、聘用方式:经考试、体检、政审复核合格的人员,按劳动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试用期两个月,月待遇2500元,签订正式合同后,每月待遇为基本工资3000元和其他补助及单位承担的“五险”等,年终另计发年绩效奖。
咨询联系部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咨询联系电话:0851-87160033
云岩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