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现进入资格复审阶段。根据《剑河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向社会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8月7日至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进行。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进行。
三、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地点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进入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直接入围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表)。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按《剑河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2022年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上备案注册的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应当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服务期已满的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2年7月1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须提供退伍证(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定向黔东南州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含2022年黔东南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1)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政府安排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2)202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7.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剑河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9.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
剑河县人社局组织人员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由剑河县人社局组织人员直接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期不再公示递补人员名单,待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示。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剑河县人社局向社会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应根据当前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确保资格复审当天能顺利参加,因不符合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二)入围资格复审考生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在资格复审当天扫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持进入资格复审场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已签订的《剑河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C)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
(三)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资格复审,并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
七、举报咨询电话:0855-5221447 (县纪委监委)
0855-5227189(县人社局)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hx.gov.cn/),各项信息将在该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公告内容未尽事宜由剑河县人社局解释。
附件:剑河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