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报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赤水市葫市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赤水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赤人社通[2020]37号)要求,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或在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常住地社区出具),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4.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3.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男女不限。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公示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2022月8月14日。
(二)报名地点:葫市镇人社中心
联系人:黄媛媛
手机:15585015091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2.赤水市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登记表;
3.遵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4.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7.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8月15日
2.面试地点:赤水市葫市镇人民政府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第一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报赤水市人社局复审。
(五)聘前公示
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薪酬待遇
(一)按照贵州省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二)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五、聘用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自动解除聘用关系。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葫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29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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