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2021年“放飞理想 筑梦黔行”(下半年)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活动体检公告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贵州省2021年“放飞理想 筑梦黔行”(下半年)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兴义市2021年“放飞理想 筑梦黔行”(下半年)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活动测试测评工作已结束,为做好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兴义市2021年“放飞理想 筑梦黔行”(下半年)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招聘单位 | 职位名称 | 备注 |
1 | 康雨琪 | 女 | 兴义市木贾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员 |
二、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1、体检时间:2022年7月28日
2、体检报到地点: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丰东路59号,可乘兴义公交7路车到市人社局站下)。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于2022年7月28日上午7:30前到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二楼大厅(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丰东路59号)报到,体检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一寸证件照一张)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所持证件不全的,不能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体检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2.参加体检人员须将通讯工具交本组领队工作人员收取后交由现场纪律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3.参加体检人员每人准备300元(现金)体检费交本组领队,领队统一收取后上缴到体检医院(如有需特检项目的请体检人员自备特检项目检查费用)。
4.体检当日上午须空腹。体检前一天不得饮酒,不得吃影响体检结果的食物、药品,22点以后不得进食。
5.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参加体检人员自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体检过程中,体检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有非体检人员随行。体检表由领队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人员一律不得询问体检情况及翻阅体检相关表册。
6.工作人员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一律回避。
7.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8.如联系电话与报名时不一致的请及时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更改。
9.体检结果公示: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扫描场所码(含贵州健康码、国务院行程卡等信息情况),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体检。
2.此次体检采取分组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到达报到地点后,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按照划定的一米线位置站位,保持间隔,避免拥挤聚集。
3.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期间不能摘离)。
4.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方可参加体检。
5.体检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6.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7.7天内有省外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市、区、旗)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陆地口岸城市来(返)黔人员中未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及其他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抵黔后须按规定实行“3天2检”,如超过24小时未完成第1次核酸采样,或超过3天未完成第2次核酸采样的,不得参加体检。
8.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体检人员自行负责。
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情况不实,请署实名反映。
咨 询 电 话: 0859-3220490(兴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兴义市纪委监委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33055
中共兴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