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提升我镇就业率,根据市、县有关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文件精神,现在骔岭镇范围内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犯罪前科;
2.服从组织分配,熟悉计算机操作,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18-35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40岁、退伍军人可放宽到45岁。
3.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到7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除外。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照片1张。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
骔岭镇人社中心(地址:骔岭镇河坝村)
联系电话:0857-3690105/15085789110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 面试
(1)面试时间:待通知。
(2)面试地点:骔岭镇人社中心。
4.政审
骔岭镇人民政府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在复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报应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未能按规定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6)在其他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5.公示
经面试、资格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纳雍县骔岭镇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6.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聘用
每月生活补助均为1670元/月,政府可视工种在基本生活补助上给与一定补助,试用期结束且考核合格者由骔岭镇人民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协议期为3年。
骔岭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