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4名,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中医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主要负责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具有石阡县户籍;
(三)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效期内护士执业资格证;
(五)年龄要求:截止2022年6月20日,年满18周岁、不足30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石阡县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13楼人事科。
3.资格审查:由县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效期内护士执业资格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石阡县中医医院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如聘用的取消其聘用。
(二)考试
如果参加报名人数超过公益性岗位职位数4人,实行面试后择优录取,如果报名人数没有超过公益性岗位职位人数直接聘用。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如经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参加报名人数没超过职位人数,报名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石阡县中医医院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最长为3年,《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五、薪酬待遇
聘用到石阡县中医医院的公益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月),具体按医院相关薪酬待遇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
石阡县中医医院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份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石阡县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石阡县中医医院党委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0856-7942668。
中共石阡县中医医院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