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作用,切实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经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协勤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进行筛选,切实将政治思想过硬、身体素质好、业务素养优良、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选拔到协勤工作岗位上来,为持续抓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协勤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天禄任组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雪任副组长的公开招聘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工作。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会商、集中研判等工作,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同志对招聘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笔试组、面试组、体检组、政审组等5个工作组。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组长、成员由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商定,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及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笔试组组长、成员由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商定,负责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统一评分标准及考务工作。面试组组长、成员由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商定,负责面试题目的选定和面试工作。体检组组长、成员由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商定,负责协调医院、召集体检对象体检等工作。政审组组长、成员由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商定,负责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协勤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协勤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
3.印江籍常住户口,年龄18周岁以上(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司法警官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因违法犯罪行为被收容教养、矫治教育和因吸毒进行强制性康复治疗的; 3.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事业单位、国企解聘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5.曾经已聘用的协勤辞职或被解聘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或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司法局牵头,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全程参与指导,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发布招聘协勤人员公告信息。通过印江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印江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协勤人员公告。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7日上午9时至6月14日下午5时。
2.报名地点:印江自治县司法局办公室(印江自治县司法路4号司法局办公大楼二楼)。
3.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须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5张;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考应聘者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没有达到报考人数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人员,在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聘用、岗位培训等任何一个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等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基础知识)法律知识。
3.笔试分值:笔试成绩实行100分制,闭卷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统一评分标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印江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印江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三)面试
招聘领导小组组建面试组对考生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按照3︰1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印江自治县司法局二楼会议室。面试考生持有效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
3.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形象气质。
4.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公示: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印江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印江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由县司法局组织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下一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政治资格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考核对象,由县司法局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的,可递补下一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对政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县公开招聘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决定聘用,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以后实行年聘制。
(七)劳动报酬待遇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每月为3000元(含单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个人部分需自己承担)等费用)。
(八)上岗培训。参加岗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内容为上岗前基本素质和能力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录政策,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标准和要求,努力将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司法局协勤队伍中来,严禁搞变通,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
(二)严格招聘程序。统一标准和规范进出口,招聘司法局协勤人员,必须统一标准和规范招聘程序,由司法局具体组织,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全程参与指导。在招聘工作中,公开招聘流程及程序,每个科目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成绩,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和督察,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监督。(举报电话:0856-6222180)
六、其他未尽事宜或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印江自治县公开招聘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印江自治县公开招聘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