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镇宁自治县参加“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线上引才现场资格审核公告》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后四位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备注 |
1 |
罗盛 |
男 |
3618 |
镇宁自治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镇宁自治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 |
管理岗位01 |
|
2 |
杨堤 |
男 |
0832 |
镇宁自治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镇宁自治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 |
管理岗位01 |
|
3 |
张焱 |
女 |
2829 |
镇宁自治县马厂镇农业服务中心 |
管理岗位01 |
|
4 |
范玲玲 |
女 |
5140 |
镇宁自治县马厂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01 |
一、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核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6月7日-6月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资格审核地点:镇宁自治县委党校(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东裙楼)
(二)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需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符合报考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审核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5.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进行代审,代审人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6.经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现场资格审核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参照“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及近期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执行,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做好防护。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检测要求,方可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科学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
(1)资格审核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须提供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审核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资格审核参加资格审核(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均须在贵州省内进行,其中第3次检测采样在资格审核前48小时内的,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核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资格审核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5.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核的,代审人需符合以上全部检测要求,方可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二)考生有以下情况,不得进入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1.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2.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3.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4.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5.资格审核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6.资格审核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7.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现场资格审核的情形,并在资格审核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资格审核前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资格审核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核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现场资格审核。
(二)现场资格审核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为确保顺利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为避免14天内所旅居地级市(直辖市为区)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抵黔,为进行相应次数的核酸检测预留足够时间。
五、有关事宜
(一)现场资格审核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准确。
(三)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2022年安顺市参加“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公告》,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咨询电话:0851-36225153
镇宁自治县招聘(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